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细�(202005)
序号 免修类别 次级分类 � �
职后参加各级教育类学历(学位)培训免� 已毕业取得学�(学位)证书 2016�1月至2020�12月期间,就读并完成各级教育类学历(学位)培训的可免修全部必修学分和�修学分�
在读学历或未取得相应证书 2016�1月至2020�12月期间,就读各级教育类学历(学位)培训满�年及以上的可免专业�修学分4分��
提供的在读证明为主办院校学籍证明或自考单科成绩单(合格4门可折算1年学�)�
参加党校培训 教师参加区教育党工委党校培训 �10课时1学分免修区级通识选修学分�
借调机关或非学校类单� 教育�批准借调到机关或其他非学校类单位�年以上的 由教育局批准借调到机关或其他非学校类单位�年以上的,可免修相应时间内的区级和校级培训学分�每满一年可免专业�修学分2�,教研1�,科研1�,校本研修6分��
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 2016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核合格 (1)可免修全部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2)可免研修5学分(学校研修4分�教�1�)�
2017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核合格 (1)可免修全部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2)可免研修10学分(学校研修8分�教�2�)�
2018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核合格 (1)可免修全部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2)可免研修15学分(学校研修12分�教�3�)�
2019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核合格 参加2019学年度��2020学年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取得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免修全部必修学分��修学分、研修学分�但仍应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十三五后期组织的各类全员性培训��
2020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核合格
参加区内支教与进� 经教育局批准参加区内支教与进修满�学年且年度�核合格� 可免修全部�修学分�
赴外省市支教 经教育局批准赴外省市支教满一学年且年度�核合格� 可免修全部�修学分、研修学分��
新评骨干教师或高级教� 中级职称教师担任区骨干教师不�3年的,或2019�2月后被评为高级职称的 可按中级职称的学分要求完成�十三五”培训学分��
从外省市或本市非教育系统调入 2017�1�1日至2017�12�31�(以正式调入�录用日期为�) 可免修�修2学分、研�7学分(学校研修5分�教�1分�科�1�)�
2018�1�1日至2018�12�31�(以正式调入�录用日期为�) 可免修�修4学分、研�14学分(学校研修10分�教�2分�科�2�)�
2019�1�1日至2020�1�31�(以正式调入�录用日期为�) 可免修�修6学分、研�21学分(学校研修15分�教�3分�科�3�)�
2020�2�1日至2020�12�31�(以正式调入�录用日期为�) 可申请�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免培训对象。但仍应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十三五后期组织的各类全员性培训��
病假教师 2016�1月至2020�12月连续病假两年以及上� 可申请�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免培训对象(须出示医院�具的连续两年及以上的长病假证明单、病历证明,并经学校认可、教发院审核通过)��
延长�休教� 原不属�十三五”培训对象的,因延长�休后,在“十三五”期间不�休的教师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个人申请,原不属“十三五”培训对象的,因延长�休后,在“十三五”期间不�休的教师,可申请“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免培训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