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师附小学生作业管理制度
(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相关政策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提升育人质量,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坚持教学评一致,科学设计日常作业,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杜绝机械重复与
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使用电子产品完成作业。
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
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建立“周四无作业日”,保障学生适量运动和正常休息,丰富学生学习生活。
加强作业指导和批改反馈,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基本在
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必须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和互批。
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明确作业管理负面清单,强化年级与班级作业统筹管理,定期进行问卷调查
和反馈改进。
9.学校实施作业全过程管理,将作业设计、批改及反馈情况纳入教师教学管理评价与绩效考评体系。
10.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1-68565599)或网络平台,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作业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完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