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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播音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14-04-25 00:00:00   发布人:六师附小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2,325

                              播音员工作要求

    一、播音员要普通话标准,热情、亲切、大方,有责任心。

    二、播音员具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和文字功底。

    三、根据栏目,内容形式的不同,播音员要以不同的方式传达给听众。

    四、播音员必须在播音前一天左右熟悉节目内容并在开播前十分钟进入校园电视台,不能按时到位事先要向站长报告,安排人替补。

    五、爱护校园电视台设备和用品,不得利用校园电视台设备转录磁带;不得私自挪用和占有;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除追回原物或索赔外,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保持播音室的安静、整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播音室,每次播音完后要将仪器关闭,整理好碟片、磁带等,并写好工作日志。

    七、未经编辑处理的稿件,播音员不得擅自播出。实行播出签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