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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 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1 12:15:56   发布人:丁燕君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602

根据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的相关文件精神,浦东新区教育局拟开展2020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受理范围依照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受理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自然、劳技、信息科技、道德与法治、德育、学前教育、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历史、地理、教育和心理、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

3、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必须与教师申报学科和任教学科相一致。

二、鉴定材料报送要求

1、教科研成果送审类型

申报对象提供的教科研成果须为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成果类型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论文(含技术总结等)。申报人提交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含技术总结等),应是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学区、教育集团及以上范围交流、获奖的。

2)课题。送审鉴定的课题须为区级及以上课题,申报人须在结题报告中排名前三。

3)专著或教材。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须提交涉及个人承担部分的完整材料。

2、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科研成果原件(含证明件)一份:出版、发表的成果须提交书籍或刊物原件并附上正规出版物查询证明;交流或获奖的成果须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课题须提交立项审批书和结题报告原件。

2教科研成果复印件三份:出版、发表的成果须提交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组成的复印件;交流或获奖的成果须提交文章打印稿;课题须提交本人承担部分的文章打印稿。所有复印件必须全部隐去申报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3内容与原件完全相同的电子版成果一份:电子版成果只需提供申报者本人承担的部分。

4非独立完成的教科研成果:须提交《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

(5)《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6)纸质材料装订和电子版文件上传要求详见《2020年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

3、每位申报人同一学科的教科研成果代表作限送一篇(项)。教科研成果鉴定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教师提交《鉴定申报表》、教科研成果原件、证明材料原件、教科研成果复印件、《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和教科研成果电子版文档至学校。

2、学校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是否符合送审要求,材料是否齐全;审核每位申报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原件内容和电子版内容是否完全一致,确认教科研成果复印件中没有出现申报教师姓名和工作单位;学校填写《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申报汇总表》,对《学校承诺书》签名并盖章。

3、学校于规定时间内向职改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请各校人事干部于5月8日前《2020年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上传电子版教科研成果和《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申报汇总表》至职改中心邮箱zhigaibanpd@163.com。职改中心将按照上传情况安排各校具体的审核时间,逾期不传者将无法进行时间安排和材料审核。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职改中心拟定5月中旬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各校具体的审核时间和受理地点将根据论文及汇总表上传情况进行安排,并于511日左右通过收发文平台、局域网等方式另行通知,请各校人事干部注意查收。专技职称科电话:588360655883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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