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师附小2017年度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05 00:00:00   发布人:六师附小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3,543

上海市第六师范附属小学2017年招生方案

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认真开展我校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

一、基本原则

1.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入校学习。

2. 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

3. 建立学校领导小组,确保2017学年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组长:沈晨曦                  副组长:张菊英

   组员:姚勤   金毓蕙  王惠莉   陶跃骅  陈浩  薛秀莲  龚丽华 王建军

4. 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禁自行招收学生,擅自跨区域招生。

5. 不以重点班为名分班,一律以男女比例随机分班。

二、具体要求:

1. 招收201091-2011831日出生的,本地段年满6周岁的儿童。

2. 本市户籍学生,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我校,户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具备相对应的房产证,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若学生本人为户主,需提供学生本人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3. 本市户籍学生,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学的,房产证产权人须是父母或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4. 非本市户籍学生,其父或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的,且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地址对口我校。

三、具体工作与时间安排:

1. 331日前,在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网上公示我校招生区域等相关信息。

2. 520日前,区招生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被分配安排到我校就读的学生家长。

3. 528日,学生家长带孩子凭手机短信和相关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信息的核对。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报名表。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学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家长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单,房产证和报名表。

4. 630日学校通过 “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平台,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学生被录取学生的情况。

5. 81-820日,一年级班主任进行新生家访。

6. 825-826日,开展一年级新生学前培训。


2017年六师附小一年级新生报名公告.doc
2017年六师附小招生地块表.xls
六师附小招生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