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六师范附属小学2017年招生方案 
   
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认真开展我校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 
   
一、基本原则 
   
1.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入校学习。 
   
2. 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 
   
3. 建立学校领导小组,确保2017学年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组长:沈晨曦                  副组长:张菊英 
   
   组员:姚勤   金毓蕙  王惠莉   陶跃骅  陈浩  薛秀莲  龚丽华 王建军 
   
4. 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禁自行招收学生,擅自跨区域招生。 
   
5. 不以重点班为名分班,一律以男女比例随机分班。 
   
二、具体要求: 
   
1. 招收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地段年满6周岁的儿童。 
   
2. 本市户籍学生,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我校,户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具备相对应的房产证,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若学生本人为户主,需提供学生本人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3. 本市户籍学生,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学的,房产证产权人须是父母或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4. 非本市户籍学生,其父或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的,且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地址对口我校。 
   
三、具体工作与时间安排: 
   
1. 3月31日前,在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网上公示我校招生区域等相关信息。 
   
2. 5月20日前,区招生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被分配安排到我校就读的学生家长。 
   
3. 5月28日,学生家长带孩子凭手机短信和相关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信息的核对。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报名表。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学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家长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单,房产证和报名表。 
   
4. 6月30日学校通过 “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平台,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学生被录取学生的情况。 
   
5. 8月1日-8月20日,一年级班主任进行新生家访。 
  
6. 8月25日-8月26日,开展一年级新生学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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