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通过赏识、激励、关注学生,对学生进行课内外学习的正面引导,使得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学习活动,体验学习过程,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端正学习态度和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二、评选标准
1、评选内容主要包含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三方面。具体表现为:课堂表现、作业情况、参与活动、合作学习等。
2、评选形式是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由科任教师依据学生自评、互评以及实际综合表现评选出约占班级人数10%的学科之星。
3、评选对象主要是此学科综合学习表现优秀或者在学期中某一或几个方面有显著进步的学生。
三、评选原则
采取“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原则,组织“学科之星”评选活动。
1、每位在校学生都参与“学科之星”评选。
2、学习态度作为评优的首要条件。
3、注重过程,加强课堂观察和课后评价,做到表扬和指导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善于运用多形式的评价手段,加强平时数据和信息的积累。
4、评选流程规范,采取“学生自评、生生互评、教师综合评定、年级组审核认定”的过程。
四、评选流程
1、第17周,由科任教师组织一次“学生自评、互评”活动。教师比照分析学生自评、互评结果和实际学习表现,综合评定出“学科之星”名单,并在班级中公布。
2、科任教师填写《六师附小“学科之星”推荐表》,上报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审核、名单汇总后于6月15日之前上传课程部并张贴于年级宣传栏。
3、荣获六师附小“学科之星”称号的学生名单需在班级网站上予以公布和注明。
五、组织管理
1、由年级课程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年级学科之星”资格名单。
2、由课程管理部和各年级课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活动的协调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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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六师范学校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