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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浦东新区上海市第六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
发布时间:2025-09-22 10:13:54   发布人:杭越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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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浦东新区上海市第六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关于规范有关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2017]109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2017]1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浦教人[2021]3号)制定本聘任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全校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岗位结构比例空缺、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前提下,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 组织机构

1.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

主任委员:金煜淳校长

委员龚丽华副校长、杨昀(副校长)、

谭莺校区负责人)

王国芳(校区负责人兼第二党支部书记)

张婷(课程部长)、丁燕君人事主管

2 .教师职务评聘纪律监督小组

   组长周伟党总支书记

组员:胡学敏(工会主席、杭越(党政办公室主任)

 

三、 岗位情况

1.学校现在编在岗人员281人,教师岗位总人数269人,其中已聘一级教师118人,高级教师11人。

2.经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决定,本单位本年度中级专技职务可申报额度(一级教师) 25

四、 聘任对象及聘任学科

1.聘任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聘任学科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艺术(音乐)、艺术(美术)、体育与健康、科学教育、劳技技术教育、计算机、德育、少先队教育、健康教育、教育科研。

五、 聘任条件

(一)师德修养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行违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具有比较扎实的所教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较为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教育集团、学区或校级及以上层面的公开教学展示(获奖)经历。原则上有一次区级及以上层面的公开教学展示(获奖)经历;或有一次教育集团、学区层面和一次校级层面的公开教学展示(获奖)经历;或有三次校级层面的公开教学展示(获奖)经历;或具有30年教龄且有一次校级层面的公开教学展示(获奖)经历。

4.须参加浦东新区教育局组织的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原则上测试水平等第应为“C”级及以上。

(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1.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须提交一至二篇教科研成果(含教育技术工作总结等),其中一篇须在鉴定有效期内,原则上鉴定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必须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学区、教育集团或各教育指导中心及以上范围交流、出版或获奖。

2.对于任二级教师以来,曾获区级及以上政府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在市教学评比中获等第奖,或在区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规定的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教学资源且符合要求的申报者,论文鉴定可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

3.在中学和小学从教累计满 20 年,其中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累计不少于15年,现仍在班主任岗位,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的,申报中级职称,论文鉴定可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

(四)工作业绩

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在学校同级专技人员考核中名列前茅。

(五)学历学位

应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任职资历

1.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2年;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4年。

2.具备相应任教学段的教师资格。

3.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

教师职务培训。

4.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到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有助理级职务任职累计满4年经历,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满1年,并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的聘任条件参加聘任审核。

5.任职资历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七)班主任工作经历

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必须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具备博士学位,担任正班主任满1年;具备硕士学位,担任正班主任满2年;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正班主任满4年。

符合以下条件可折算相应正班主任年限:

1.两年副班主任可以折算为1年正班主任年限。

2.每学年带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或运动队次数不少于30次,课时数不少于60学时,可折算相应学年的正班主任年限。

3.内设机构领导及以上干部、工会主席、人事干部、团队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任职年限可折算相应学年的正班主任年限。

(八)普通话水平

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中援藏援疆援青教师,申报时普通话水平可放宽至二级乙等;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九)继续教育

完成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十)支教教师政策

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

1.到外省市对口地区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累计满3年者,可申报聘任一级教师职务。

2.到外省市对口地区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教师,支教期间在当地所撰写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调查报告以及论文或在当地教育系统交流的,可视作在学区或教育集团及以上范围交流。

3.援藏、援疆、援青、援“三州三区”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可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应有校内交流过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案例、总结等。

4.援藏援疆援青教师,在支教期间,符合本区申报条件的,可结合当年上海市和支教当地的有关政策选择申报地。若在本区申报,不占学校本学年度中级岗位空缺额度。

5.援藏、援疆、援青、援“三州三区”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教师,在支教期间及支教结束的当年可申请连续申报。

(十一)乡村教师政策

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或从城镇学校交流、支教到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年的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可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应有在校内交流过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案例、总结等。

(十二)破格聘任

具备以下条件,且在教育教学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破格推荐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

1.获得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获奖证书盖章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以上行政级别政府),或获得教学评比市级一等奖者,经学校聘任委员会考评名列前茅,任职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2.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获奖证书盖章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获得教学评比市级二等奖、三等奖或区级一等奖者(教学评比“中青年教学比赛”),经学校聘任委员会考评名列前茅,任职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十三)其他政策

1.对于符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乡村学校教师、教育集团内流动教师、支教教师、特殊学校教师、强校工程实验校教师的专技职务聘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聘任审核未获通过的教师,一般次年不得连续申报。如新的一年在教育教学业绩或成果方面取得突出贡献,对本区基础教育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同意后可连续申报。

3. 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列入新聘任范围。

评价内容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结合申报人平时考核情况,对申报人员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结合学校综合评定进行综合评价。

聘任程序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聘任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 1 次。

(一)个人申报,学校审核

1.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教师,在2025年9月15日-----919日向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形成《2025年浦东新区教师中级职称聘任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申报材料应在羽山校区三楼第一会议室公示5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核,鉴定测试

1.学校提交《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至区教育职改中心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参加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知识水平测试。测试结果按优秀(A)、良好(B)、达标(C)、不达标(D)四个等级反馈至学校。(测试结果当年有效)

3.申报教师申报的教科研成果已由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送专业部门查重,并组织专家鉴定。鉴定结果按优秀(A)、良好(B)、达标(C)、不达标(D)四个等级反馈至学校。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三)综合评价,聘任审核

1.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结合申报人平时考核情况,对申报人员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结合学校综合评定(参考区教科研鉴定结果、专业知识水平测试结果)提出综合评价意见,投票表决产生拟聘人员名单,并填写《2025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综合评价汇总表》。(考核全程应视频录像资料以备复核)

2.拟聘人员报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

3.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4.学校上报《2025年浦东新区上海市第六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工作报告》、《2025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综合评价汇总表》。

5.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依据聘任条件、学校综合评价情况以及聘任程序,投票表决,产生聘任审核结果。

(四)名单公示,学校聘任

依据聘任审核结果,聘任人员名单校内公示栏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间无异议,学校党政办公室办理聘任手续整理聘任材料及时归档。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情况

2025年浦东新区上海市第六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已经《六师附小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专题会议审议通过,解释权属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在各校区公示栏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8日——9月12日。

 

上海市第六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25年9月8日


  • 附件1:沪人社专〔2025〕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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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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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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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1: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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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2: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课时量要求(2025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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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5-1: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科调整设置说明20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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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5-2: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学科调整对照表20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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