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六师附小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资助申请工作正式开始了。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如学生符合资助条件,请家长向班主任索取相应的表格或自行下载相应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后,将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给班主任,截止日期:3月3日。待学校审核、上级部门复审通过后,再发放相应的资助费用。
一、资助对象
1、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读的,并持有《残疾人证》的适龄残疾学生。
二、资助申请具体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时间和期限
根据申请资助的原则,每学期初学生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申请一次,一学期有效,过时视作自动放弃。
(注:学生不得申请和享受多个资助类别的减免)
(二)申请资助学生所需递交的材料要求(详见下图)
1. 申请享受残疾人政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需提供《残疾人证》,不能使用《阳光宝宝卡》。
2. 申请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资助,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盖章(不需要开具证明)。村委会、居委会等不具法律效应部门的盖章一律不予认可。
3. 原建档立卡学生如果要申请资助,除填写申请表之外,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1) 全国资助管理系统—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截图(由学校提供)
2) 由镇一级及以上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如“XXX(身份证号:*****)曾是建档立卡人员或XXX在某某年脱贫等”,村委会居委会等不具法律效应部门开具的不认可。
困难学生申请所需材料 | ||||
困难类型 | 申请表 | 是否需要民政盖章 | 证明材料 | 户口簿 |
低保、特困、低收入(低收入限本市户籍) | 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有*项均必填 | 由乡镇一级或以上部门盖章。村委会、居委会盖章一律不予认可 | 可不提供 | 按最新要求可不提供 |
孤儿 | 否 | 孤儿证明 | ||
烈士子女 | 烈士证明 | |||
残疾 | 残疾人证或阳光宝宝卡(阳光宝宝卡限幼儿园使用)。 | |||
原建档立卡 | 1、由镇一级及以上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如XXX曾是建档立卡人员或XXX在某某年脱贫等,村委会居委会等不具法律效应部门开具的不认可 2、全国系统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完整截图,以资助业务管理-信息查询-中央下发名单为准,其他名单及不完整截图一律不予认可(名单截图由学校提供) 3、申请“原建档立卡资助”的学生,如全国系统内无名单推送,可使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学生名字页截图作为佐证材料,截图上需加盖乡镇一级以上公章。如全国系统内有名单推送,则相关当地乡镇部门证明都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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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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