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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云南省怒江州乡村教师赴六师附小跟岗培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记云南省怒江州乡村教师赴六师附小跟岗培训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浦东新区为东西部写作地区(怒江州)实施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及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浦合办【2021】3号)精神,为充分发挥浦东新区智力帮扶的综合优势,进一步提高云南省怒江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师专业能力,在浦东新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我校作为跟岗培训校,承接了怒江州乡村教师第二小组的跟岗培训工作。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季节。11月16日、18日、19日,云南乡村教师一行10人来我校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入校后的云南老师们在金毓蕙和谭莺老师的带领下参观了校园环境,欣赏了学生作品展。紧接着,沈晨曦校长在第一会议室作了专题报告,介绍了我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深入阐述了我校的九大核心素养。听完报告,云南老师对我校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除此之外,课程部张婷、严晓骏老师和发展部薛秀莲老师还给云南老师做了PBL项目化学习、教学五环节实施基本要求、教育质量管理评价等讲座,语文大组长章佳梅老师做了教研活动展示。为了让云南老师们能更直观地感受上海的课堂,学校安排了王秀峰老师、薛秀莲老师、章佳梅老师共上了6节观摩课。三位老师分别执教了一年级的《四季》、《小雨点儿》、二年级《难忘的泼水节》、《雾在哪里》、三年级《富饶的西沙群岛》。三位老师在语文课堂上与云南老师们零距离进行教学活动交流。真实的课堂、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云南老师们充分感受到了附小在单元教学、探究体验式课堂研究方面的创新举措。温馨的关怀、充实的历程,云南乡村教师在收获教育教学理念与技能的同时,也收获了友情。相信经过这三天的学习,来自远方的教师朋友们定能广收博纳,吸取甘露。撰稿:章佳梅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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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申报的通知免修学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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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 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根据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的相关文件精神,浦东新区教育局拟开展2020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1、受理范围依照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受理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自然、劳技、信息科技、道德与法治、德育、学前教育、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历史、地理、教育和心理、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3、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必须与教师申报学科和任教学科相一致。二、鉴定材料报送要求1、教科研成果送审类型申报对象提供的教科研成果须为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成果类型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论文(含技术总结等)。申报人提交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含技术总结等),应是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学区、教育集团及以上范围交流、获奖的。(2)课题。送审鉴定的课题须为区级及以上课题,申报人须在结题报告中排名前三。(3)专著或教材。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须提交涉及个人承担部分的完整材料。2、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以下材料:(1)教科研成果原件(含证明件)一份:出版、发表的成果须提交书籍或刊物原件并附上正规出版物查询证明;交流或获奖的成果须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课题须提交立项审批书和结题报告原件。(2)教科研成果复印件三份:出版、发表的成果须提交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组成的复印件;交流或获奖的成果须提交文章打印稿;课题须提交本人承担部分的文章打印稿。所有复印件必须全部隐去申报人姓名及工作单位。(3)内容与原件完全相同的电子版成果一份:电子版成果只需提供申报者本人承担的部分。(4)非独立完成的教科研成果:须提交《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5)《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6)纸质材料装订和电子版文件上传要求详见《2020年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3、每位申报人同一学科的教科研成果代表作限送一篇(项)。教科研成果鉴定成绩有效期为三年。三、申报工作要求1、申报教师提交《鉴定申报表》、教科研成果原件、证明材料原件、教科研成果复印件、《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和教科研成果电子版文档至学校。2、学校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是否符合送审要求,材料是否齐全;审核每位申报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原件内容和电子版内容是否完全一致,确认教科研成果复印件中没有出现申报教师姓名和工作单位;学校填写《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申报汇总表》,对《学校承诺书》签名并盖章。3、学校于规定时间内向职改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四、注意事项1、请各校人事干部于5月8日前按《2020年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上传电子版教科研成果和《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申报汇总表》至职改中心邮箱zhigaibanpd@163.com。职改中心将按照上传情况安排各校具体的审核时间,逾期不传者将无法进行时间安排和材料审核。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职改中心拟定5月中旬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各校具体的审核时间和受理地点将根据论文及汇总表上传情况进行安排,并于5月11日左右通过收发文平台、局域网等方式另行通知,请各校人事干部注意查收。专技职称科电话:58836065、58836067。浦东新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浦东新区教育职称改革中心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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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 知 现转发浦东新区《实施方案》(附件一),学校将做好2018年度非师范生就业一次性奖励申报工作,请符合要求的教师于6月15日12点前,①将学历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判断是否非师范类的,请提供毕业学校证明)交给姚惠琴,②填写《2013年录用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人员名册表》(见附件二),电子版上传给yaohuiqin校园邮箱。 附件一: 实施方案 一、关于非师范毕业生服务期满待遇的处理 1.实施对象:2013年7月毕业的应届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师范生,毕业后直接到中小学任教的人员、之前符合条件的遗漏人员;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统计范围:所有基层学校(公办)(含青少年活动中心); 4.服务期:连续工作满5年,期间:中断教育经历的,不予享受; 5.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2500元; 6.审核材料:学历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判断是否非师范类的,请提供毕业学校证明); 7.填报“2013年录用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人员名册”(见附件表一); 二、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取得资格人员待遇处理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列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范围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15号)文件精神,原《上海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教〔2014〕39号)中《上海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二)》不再执行。 过渡阶段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执行。原已取得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资格并且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继续按原老办法操作,无需重新申报。只需将原取得资格人员离开农村学校任教的情况上报备案(见附件表二)。 三、关于学费返还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梳理2018年未结束学费返还人员情况,未返还结束人员无需重新申报,只需将辞职或流动到外区等情况上报,填写辞职备案表(见附件表三)。 如新录用本科为师范专业的研究生,需在我区申请学费返还的,请提供外区原已享受学费返还的相关证明,确认资格后填写申报表(见附表四)。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先与各教育署沟通。 四、上报材料:(以下名册各一份,并附电子版) 1、2013年录用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人员名册表(附表一); 2、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辞职人员名册(附表二) 3、学费返还辞职备案及新录用本科为师范专业研究生申报表(附表三、四) 说明:本区内流动的,之前上报过学费返还的人员仍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农村学校间流动的仍由原单位发放。 附件二: 2013年录用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人员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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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位教职工: 根据浦东新区人事局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开始。请全校教职工按时间节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全校教职工: 1、10月30日完成相应的《岗位绩效考核自评表》、科任老师完成《科任老师问卷调查》,交年级主任;非教学人员交后勤保障部部长。 2、11月6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交年级主任。(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教学人员除以上内容外,另需完成: 1、11月6日前自查《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及《课改计划》的上传任务。 2、完成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专业发展学期任务。 2017学年观课报告8次(11月6日前至少完成4次,其余4次观课评课12月25日前完成) 3、互观课资源上传:请老师们在16周之前完成互观课资源打包,包括教案、课件、教学案例。(以“2017学年度互观课”为文件名上传至教师个人工作室。) 人力资源部 2017-10-25 06 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应正反面一张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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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浦东新区人事局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开始。请全校教职工按时间节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全校教职工: 1、10月29日完成相应的《岗位绩效考核自评表》、科任老师完成《科任老师问卷调查》,交年级主任;非教学人员交后勤保障部部长。 2、11月4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交年级主任。(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教学人员 除以上内容外,另需完成: 1、11月4日前自查《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及《课改计划》的上传任务。 2、完成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校本研修学期任务。 2016学年校本研修活动记载表(学校研修课程—实践Ⅰ)观课报告2次(本学期应完成8次,其余6次观课评课12月23日前完成) 3、互观课资源上传:请老师们在16周之前完成互观课资源打包,包括教案、课件、教学案例。(以“2016学年度互观课”为文件名上传至教师个人工作室。) 人力资源部 2016-10-26 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应正反面一张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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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浦东新区人事局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开始。请全校教职工按时间节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全校教职工: 1、10月30日完成相应的《岗位绩效考核自评表》、科任老师完成《科任老师问卷调查》,交年级主任;非教学人员交后勤保障部部长。 2、11月2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交年级主任。(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教学人员 除以上内容外,另需完成: 1、11月2日前自查《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及《课改计划》的上传任务。 2、完成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校本研修学期任务。 2015学年校本研修活动记载表(学校研修课程—实践Ⅰ)观课报告2次(本学期应完成8次,其余6次观课评课12月25日前完成) 3、互观课资源上传:请老师们在16周之前完成互观课资源打包,包括教案、课件、教学案例。(以“2015学年度互观课”为文件名上传至指定任务版块,具体操作见相关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5-10-26 06 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应正反面一张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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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 知 请还没有上交教师资格证、十一五培训结业证书(或见习教师培训结业证)的老师,请尽快交到人力资源部,谢谢! 人力资源部 20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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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高论文鉴定的通知各位老师: 2015年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已经开始,请有需要的老师仔细阅读附件内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上报。谢谢! 人力资源部 2015、5、21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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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位教职工: 根据浦东新区人事局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开始。请全校教职工按时间节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全校教职工: 1、10月31日完成相应的《岗位绩效考核自评表》、科任老师完成《科任老师问卷调查》,交年级主任;非教学人员交后勤保障部部长。 2、10月31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交年级主任。(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教学人员 除以上内容外,另需完成: 1、10月31日前自查《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及《课改计划》的上传任务。 2、完成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校本研修学期任务。 ①读书心得一篇(后期学校将会布置,请老师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完成) ②2014学年校本研修活动记载表(学校研修课程—实践Ⅰ)观课报告2次(本学期应完成8次,其余6次观课评课12月26日前完成) 3、互观课资源上传:请老师们在16周之前完成互观课资源打包,包括教案、课件、教学案例。(以“2014学年度互观课”为文件名上传至指定任务版块,具体操作见相关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4-10-22 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应正反面一张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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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根据《2014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方案》的要求,经过学校推荐、材料评审与专家面试答辩、浦东新区教育局审定,浦东新区2014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工作已结束,我校以下教师通过评审: 区学科带头人:王惠莉 区骨干教师:王国芳、王坚、陈浩、赵冯婕、张成群 特此祝贺! 六师附小 20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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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师附小2014年校骨干教师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六师附小2014年校骨干教师申报与评审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与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1、2012〜2014年聘期内两次考核等第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校骨干教师,可直接续聘为本届六师附小校级骨干教师,无需参加本次申报。 2、《六师附小校级骨干教师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3、操作流程 (1)9月22日,网上发布通知,学校动员。 (2)9月24日下班前,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如遇特殊情况请于时间节点前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3)9月26日,学校组织评审、申报教师答辩。 4、本届校级骨干教师的聘期为两年:2014年9月——2016年6月。 人力资源部 2014、9、22 六师附小校级骨干教师申报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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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各位老师: 根据《六师附小岗位设置聘用实施方案》,现将2014学年度部分岗位调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新进教师: 专技见习期(初期):宋佳丽、刘彬彬、卫枫、吴蕾、丁辰、苏丹、潘婕、施莉华、张晓琼、江蓁蓁、肖怡蔚 、周易、章婷莉、张妍 专技十二级:夏梦 转正定级: 专技十二级:蔡晨、朱丹红、朱莹、戎思韵、严晓骏、杭越、沈赛君、朱慧 内部晋等: 专技十一级:吴志华、费芾、励娜、董健 特此公示 人力资源部 201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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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 知 因银行系统升级,需要使用带有芯片的银行卡,建行开户银行为方便教师更换银行卡,从6月24日—6月26日上门为教师办理,需要办理的教师带好相关材料,安排好时间,到学校3楼大会议室办理,过时不办,请自行到银行办理。需要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好事先正反面复印好)2、建行银行卡(原工资卡、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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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师购房贴息上交还款对账单的通知有关教师购房贴息的通知 2013年度教师购房贴息款发放前的调查核实工作已开始,请参加教师购房贴息的教师把银行还款日期为9月份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帐单”于 10月 25日 前交到南校财务室,如贷款已提前还清,请提供提前还清银行证明。请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把对帐单交到财务室,逾期不交,责任自负,谢谢配合! 财务室 2013 年10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