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教务管理 >>学生资助
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资助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09:30:13   发布人:王惠莉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4,662

各位家长:

六师附小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资助申请工作正式开始了。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如学生符合资助条件,请其家长告知班主任并索取相应的表格或自行下载相应的表格(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请将申请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27日前交给班主任待学校审核、上级部门复审通过后,再发放相应的资助费用。

如有疑问,请致电:50333399   王老师。

 

一、资助对象

1. 农村家庭学生

2. 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3. 残疾学生。

 

二、资助内容

1. 对于农村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营养午餐(此类对象的界定,请仔细阅读附件)

2.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和孤儿,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包括减免午餐)。

3. 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餐费。

4. 残疾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包括减免午餐)。

 

三、资助申请学生家长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农村家庭学生 【具体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费午餐)申请表(一份)

② 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含户籍地址)和学生本人页】

③学生父或母一方为“农村或农村家庭”户口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含户籍地址)和学生父或母本人页】  

④ 学生本人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 其他证明材料

 

2.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和孤儿

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 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特困证明、低收入证明、烈士家庭证明、孤儿证明(原件1份),上面必须有“仅供教育资助专用”的字样

③ 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含户籍地址)和学生本人页】  

 

3.残疾学生

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 学生本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 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含户籍地址)和学生本人页】  

 

四、资助申请的时间

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7日

前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给班主任,由学校审核通过后27日上报上级部门。

联系电话: 50333399    王老师

 

 

六师附小

2019.9


  • 关于《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费午餐)》的详细说明和申请表.pdf
    预览
  • 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申请表.pdf
    预览
(学生资助申请)关于开展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资助申请的通知 2019学年学生《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学生平安险》的投保和缴费通知